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04]41号),设置中共富阳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共富阳市委、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阳市市级机关“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富委[2001]50号)精神,制定市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负责市委有关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负责市委讲师团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 3、负责新闻舆论工作的宏观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指导、管理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报刊发行站工作。 4、负责对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进行宏观管理,把握文艺导向;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指导方针,制订有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 5、负责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阵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管理市文明办工作,制订和实施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计划,部署各种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7、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委、杭州市委、富阳市委关于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外宣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8、制订全市宣传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和市级机关各单位宣传科长及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的培训;负责宣传系统中层干部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市政工、新闻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9、承办市委及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4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组织科、教育科、宣传科(增挂外宣科牌子)。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市委宣传部设部长1职(由市委常委兼任)、副部长2名、部务会议成员2职。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组织员兼任。科室领导4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