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校园”应是什么样?
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阳光校园”大讨论
4月10日下午,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教师开展了“阳光校园”大讨论活动。特殊教育学校承担着培养本市残疾学生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的重任。该校响应市委号召,在校内开展“阳光校园”大讨论,有着特殊的意义。在讨论会上,老师们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就“阳光校园”究竟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校园,畅所欲言,展开了热烈讨论。
教导主任俞小君首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阳光校园’应当成为学生和老师最向往的地方。我们的校园应该是生动活泼的乐园,只有在轻松、友爱、欢愉的氛围和环境中,学生才会有成长的真正快乐。我们面对的是残障学生,他们对一些问题有不正确的看法或错误的做法是难免的。这些错误大多是心理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他们的行为动机往往是纯真的,也许是好奇心、表现欲所导致的行为过失。他们向善向上的本质,需要我们加以尊重和保护”。
教师毛海琴紧跟着说:“‘阳光校园’不仅要改善学校硬环境,更要塑造软环境。不仅要注重校园整体布局和安排,更要注重细节的渲染和衬托,使校园环境优美、温馨、和谐,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放心。”。
工会主席何玉年对此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建‘阳光校园’,教师首先要做‘阳光教师’,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这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条件。只有老师奉献自己的爱,才能赢得学生的爱。你爱学生,学生也会爱你;你爱特教事业,特教事业也会爱你。充满爱的生活才幸福,充满爱的工作才有乐趣,充满爱的事业才阳光”。
教师李小琴说:“我觉得,‘阳光校园’要为教师搭建民主、平等、发展的平台。在教学上,既要加强研究,又要充分相信教师,鼓励教师进行教改实验,帮助他们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在学生管理中,坚持育人为本,逐步引导残疾学生行为上自控、生活上自立”。
总务主任金桥根接着说:“‘阳光校园’应当像家园那样充满亲情,对于残障学生来说,学校更应该是家庭的延伸。因为他们在校期间,暂时享受不到父母的呵护和疼爱,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承担起教育、抚爱他们的重担,他们也期望家的温馨和亲情”。
教师罗敏明说:“‘阳光校园’应当培养‘阳光学生’。他们应该身残志不残,克服自卑心理,乐观向上,努力学习,讲究卫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健康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政协委员徐国琴说:“阳光是一种心态,只要我们心存感激,与同事真诚相处,最大限度地理解宽容、善待学生。用一颗积极的心态,正确地、正面地看问题,凡事均往好处想。真诚是做人的起码要求,要真诚待人,干好工作是自己的事,工作一定要努力,用力不如用心。真情的付出必定有回报,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做到:少抱怨,多宽容;少批评,多鼓励”。
听了大家的发言,校长杨开宏最后总结说:“‘阳光校园’的内涵很广,关键是教职工之间如何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组织对个人,要做到公正处事、公平待人,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上多加关心;个人对组织,多看一点大局,多做一点贡献,多讲一点服从;个人与个人之间,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爱心;个人对自己,要多一点自律,多一点自省,多一点修炼。努力把校园建设成为生活的家园、工作学习的乐园。一句话,‘阳光校园’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和谐发展的文明校园”。
阳光可以凝聚人心,阳光可以团结力量,阳光可以发展事业。以人为本,构建“阳光校园”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通过这次“阳光校园”大讨论活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们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构建“阳光校园”转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内化为大家的自觉行动,要为“建阳光校园,做阳光教师,育阳光学生” 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